新规天猫国际解读滥用会员权利以及药

1,天猫国际“滥用会员权利”细则

2月28日消息,天猫国际日前针对《天猫国际服务条款规则》中关于“滥用会员权利”的规则及实施细则进行解释说明。

“滥用会员权利”是指会员滥用、恶意利用天猫国际所赋予的各项权利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天猫国际平台商业经营秩序的行为。

天猫国际方面对此进行进一步解释,“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天猫国际平台运营秩序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一)利用他人的行为瑕疵,以发起投诉、给予差评等手段威胁他人,索取不当利益;

(二)恶意使用无效的或不准确的收货地址和(或)收货人信息,导致商家无法按时发货,妨害天猫国际平台运营秩序;

(三)利用一个或多个账户,在短时间大量拍下商品不付款,导致商家商品下架,影响商家正常经营秩序;

(四)欠缺交易意愿,恶意利用退款流程的便利性以实现其他牟利目的,购买商品后异常频繁地发起退款,影响正常的交易秩序。

(五)商家滥用天猫国际所赋予的工具(如云标签),妨害天猫国际平台运营秩序。

如发生滥用会员权利行为的,天猫国际将对排查到的滥用权利的会员,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公示警告、下架商品、屏蔽订单异常留言、限制投诉、延长交易超时、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限制违规/异常交易的评价工具使用、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买家行为、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布商品、关闭订单、监管账户、限制会员登录、查封账户等处理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限制投诉”是指禁止会员发起投诉、驳回已发起的投诉,禁止会员申请天猫国际客服介入等。

对于滥用权利的会员,天猫国际将对滥用会员权利行为的措施将针对具体实施该行为的账户执行。

但在某些场景下,特别是在恶意行为产业化的滥用会员权利行为中,行为人的专业化程度较高,他们通常使用多个账户分工协作实施恶意行为,对于这种“多账户联合实施恶意行为”的情况,平台将对参与共同实施恶意行为的账户依照上述规则执行处理措施。

2,药品类商品禁售管理规范

各位亲爱的卖家:

为了规范天猫平台的市场管理秩序,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安心的网购环境,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满意度,天猫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规则解读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此次规则变更于年2月28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年3月7日正式生效。

此次规则主要变更点:

1.变更“经境外注册批准,但未经中国注册批准的境外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定性及处罚分数;

2.变更“国家公示已查处、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禁止生产、使用的药品”的定性为假药。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

(四)药品、医疗器械类:

变更前

变更后

1.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计生类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有毒中药材;国家公示已查处、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禁止生产、使用的药品(假药、劣药及其他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品除外);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医疗用毒性等药品,如三唑仑等精神类药品、可卡因等麻醉类药品、阿托品原料药等毒性西药、注射用亚锡甲基二磷酸盐等放射性药品、雄烯二醇等兴奋剂类药品;

2)避孕药、流产药、壮阳药等计生类药品,如左炔诺孕酮片等避孕药、米非司酮胶囊等流产药、辉瑞枸橼酸西地那非片等壮阳药;

3)国家有毒中药材名录中的28种有毒中药材及药监部门通报查处的有毒中药材,如生川乌等;

4)国家公示已查处或药监认定禁止生产、使用的药品。

温馨提示

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药品,人用和兽用的都不可以发布;其他宠物药品是可以发布的,但必须清晰展示其商品的外包装,不要进行遮挡、涂改。

1.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计生类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有毒中药材;(假药、劣药及其他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的药品除外)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医疗用毒性等药品,如三唑仑等精神类药品、可卡因等麻醉类药品、阿托品原料药等毒性西药、注射用亚锡甲基二磷酸盐等放射性药品、雄烯二醇等兴奋剂类药品;

2)避孕药、流产药、壮阳药等计生类药品,如米非司酮胶囊等;

3)国家有毒中药材名录中的28种有毒中药材及国家药品管理部门通报查处的有毒中药材,如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前子、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阳花、雪上一枝蒿、红升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等;

温馨提示

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药品,人用和兽用的都不可以发布。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的假药、劣药;

严重违规行为,淘宝网会员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淘宝网会员每次扣四十八分。天猫会员发布药品的相关处理标准以《天猫药品及医疗器械管理规范》为准。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如香港天喜堂天喜丸等;

4)变质的;

5)被污染的;

6)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7)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8)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9)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10)超过有效期的;

11)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12)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13)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常见问题

自制药品可以发布吗?

为了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没有正规包装、厂家、批准文号并且明示或暗示具有治疗、治愈功效的未经批准生产的三无自制类药品均不可以发布。

2.假药、劣药;

严重违规行为,淘宝网会员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淘宝网会员每次扣四十八分。天猫会员发布药品的相关处理标准以《天猫药品及医疗器械管理规范》为准。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3)国家公示已查处或药监认定禁止生产、使用的药品。

4)超过有效期的、变质的、被污染的;

5)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进行注册批准的境内药品;

6)未依照生产国或地区法律规定要求进行注册批准,且也未经中国注册批准的境外药品;

7)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8)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未标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9)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10)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11)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常见问题

自制药品可以发布吗?

明示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和诊断人体疾病的自制药品属于未依法批准生产的药品,不得发布。

3.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品,天猫特定品类下的相关商品除外;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六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品,指国家认定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包括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药饮片及其添加化学原料药的药品等。

2)“天猫特定品类下的相关商品”指天猫(t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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