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中药质量标准和鉴定

第一节 中药的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32条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品标准为法定的药品标准。除国家药品标准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亦为法定药品标准。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布的中药材标准,亦为该地区中药鉴定的依据。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药典委员会,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中药标准是对中药的品质要求和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是中药生产、经营、使用、检验部门遵循的法定依据。

一、国家药品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   《中国药典》是国家监督管理药品质量的法定技术标准。   它规定了药品的来源、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是全国药品生产、供应、使用和检验等单位都必须遵照执行的法定依据。《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   为了更好地使用《中国药典》,依法进行中药鉴定,除掌握《中国药典》中正文的内容外,还必须了解凡例等的有关规定。

  1.《中国药典》凡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中国药典》的“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品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附录及与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凡例”中的有关规定同样具有法定的约束力。《中国药典》“凡例”对所载药品的正文,名称及编排,项目与要求,动物试验,说明书、包装、标签等加以规定。   “凡例”还明确规定,对本版药典收载的所有品种,均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如采用其他方法,应将该方法与规定的方法做比较试验,根据试验结果掌握使用,但在仲裁时仍以本版规定的方法为准。

  (1)名称及编排:药材和饮片名称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名及拉丁名(其中药材拉丁名排序为属名或属名+种加词在先,药用部位在后)。正文包括来源、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炮制、性味与归经、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注意、贮藏等。   (2)对照品、对照药材、对照提取物、标准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   对照品应按其使用说明书上规定的方法处理后按标示含量使用。   标准品与对照品的建立或变更批号,应与国际对照品、国际标准品或原批号对照品、标准品进行对比,并经过协作标定和一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技术审定。   对照品、对照药材、对照提取物与标准品均应附有使用说明书,标明批号、用途、使用期限、贮存条件和装量等。

  (3)精确度:指取样量的准确度和试验精密度。   ①试验中供试品与试药等“称重”或“量取”的量,均以阿拉伯数码表示,其精确度可根据数值的有效数位来确定。如称取“0.1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0.06~0.14g;称取“2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5~2.5g;称取“2.0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95~2.05g;称取“2.00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2.g。“精密称定”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千分之一;“称定”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百分之一。“精密量取”系指量取体积的准确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中对该体积移液管的精度要求;“量取”系指可用量筒或按照量取体积的有效数位选用量具。取用量为“约”若干时,系指取用量不得超过规定量的±10%。

  ②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称重的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30分钟后进行。   ③试验中规定“按干燥品(或无水物、或无溶剂)计算”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取未经干燥(或未去水,或未去溶剂)的供试品进行试验,并将计算中的取用量按项下测得的干燥失重(或水分、或溶剂)扣除。   ④试验中的“空白试验”,系指在不加供试品或以等量溶剂替代供试液的情况下,按同法操作所得的结果;含量测定中的“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系指按供试品所耗滴定液的量(ml)与空白试验中所耗滴定液的量(ml)之差进行计算。   ⑤试验时的温度,未注明者,系指在室温下进行;温度高低对试验结果有显著影响者,除另有规定外,应以25℃±2℃为准。

  2.《中国药典》正文中质量标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中国药典》中每味药材一般的记载格式和规定项目有:   (1)名称(中文名、汉语拼音、中药拉丁名)。   (2)基原:原植(动)物科名、植(动)物名、拉丁学名、药用部位、采收季节、产地加工。   (3)性状:形状、大小、表面颜色、质地、断面特征、气、味。   (4)鉴别:显微鉴别(组织、粉末、显微化学反应)、理化鉴别(一般理化鉴别、薄层色谱)。   (5)检查:杂质、水分、灰分、毒性成分、重金属及有害元素、二氧化硫残留、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等。

  (6)浸出物测定:水溶性浸出物、醇溶性浸出物、醚溶性浸出物等含量指标。   (7)含量测定:包括有效成分、毒性成分、指标性成分的含量测定方法及含量限度(幅度)。   (8)炮制:净制、切制、炮炙、炮制品。   (9)性味与归经:四气五味,有无毒性,归经。   (10)功能与主治:用中医辨证施治理论概括功效与临床应用。   (11)用法与用量:用法一般指水煎内服,用量指成人一日常用剂量。   (12)注意:主要禁忌和副作用。   (13)贮藏:对药品贮藏和保管的基本要求。

  (二)部颁药品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简称《部颁药品标准》),是补充在同时期该版药典中未收载的中药品种或内容,与《中国药典》同属国家标准,也是全国各有关单位必须遵照执行的法定药品标准。   (1)中药材部颁标准:由卫生部责成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现更名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编写制定。   对《中国药典》没有收载的品种,凡来源清楚、疗效确切、经营使用比较广泛的中药材,本着“一名一物”的原则,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材》(第一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藏药》(第一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蒙药》(分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维吾尔药》(分册)等。   (2)中成药部颁标准:国家为了加强中成药管理,于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对中药成方制剂进行全面调査,对符合部颁标准条件的品种,整理汇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分20册,共种。   (3)进口药材部颁标准:我国常用的进口药材约50种,现行版为年修订并执行的《儿茶等43种进口药材质量标准》。

二、地方药品标准   1.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材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的中药材标准,收载的药材多为国家药品标准未收载的品种,而为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地区性习惯用药,该地区的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必须遵照执行,而对其他省区无法定约束力,但可作为参照执行的标准。   其所载品种和内容若与《中国药典》或部颁药品标准有重复或矛盾时,首先应按《中国药典》执行,其次按部颁药品标准执行。   没有药用的法定依据,为进一步研究探讨地区药用的可能性,还可以根据其他有关专著进行鉴定研究。   2.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按药品管理法规定,中药饮片的鉴定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执行,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需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执行。

第二节 中药鉴定的内容和方法

  中药的鉴定就是依据国家和地方的药品标准等,对中药的真实性、安全性和质量进行鉴定和评价。一、中药的真实性鉴定   中药的真实性鉴定是指根据中药原植物(动物、矿物)的形态、药材性状、显微和理化等特征,鉴定其正确的学名和药用部位,并研究其是否符合药品标准的相关规定。中药真实性鉴定的方法主要包括来源鉴别、性状鉴别、显微鉴别和理化鉴别等。   (一)基源鉴定   基源鉴别又称来源鉴别,是应用植(动、矿)物的分类学知识,对中药的来源进行鉴定研究,确定其正确的学名,以保证中药的品种准确无误。   基源鉴定的内容包括:原植(动)物的科名、植(动)物名、拉丁学名、药用部位;矿物药的类、族、矿石名或岩石名。以原植物鉴定为例,其步骤如下。

  1.观察植物形态   对具有较完整植物体的检品,应注意观察根、茎、叶、花和果实等部位的特征,对花、果、孢子囊、子实体等繁殖器官应特别仔细,并做好记录。   2.核对文献   在核对文献时,首先应查考植物分类方面的著作,如《中国植物志》、《中国高等植物图鉴》、《新华本草纲要》、《中国中药资源丛书》及有关的地区性植物志等;其次再査阅有关论述中药品种方面的著作,如《新编中药志》、《中药材品种论述》,必要时,还需进一步查对原始文献,以便正确鉴定。   3.核对标本   当初步鉴定出检品是什么科、属、种时,可以到相关标本馆核对已正确鉴定学名的该科标本核对。如有条件,能与模式标本(发表新种时所被描述的植物标本)进行核对,或寄请有关专家、植物分类研究单位协助鉴定。这会使鉴定结果更为准确。   除经典的分类方法外,近几十年来,随着植物化学、分子遗传学和分子生物学的发展,很多新的分类学如化学分类学、细胞分类学、数量分类学、DNA分子遗传标记技术等现代分类方法和技术均可用于中药的基源鉴定。

  (二)性状鉴定   性状鉴别就是通过眼观、手摸、鼻闻、口尝、水试、火试等十分简便的鉴定方法,来鉴别中药的真伪优劣,具有简单、易行、迅速的特点。   性状鉴定和来源鉴定一样,除仔细观察样品外,有时亦需核对标本和文献。   熟练地掌握性状鉴别方法是非常重要的,它是中药鉴定工作者必备的基本功之一。但应该指出的是,有些药材的野生品和栽培品有较大差异,新鲜药材与干燥药材也有区别。中药性状鉴定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药材   (1)形状:是指药材的形态。药材的形状与药用部位有关,如根类药材多为圆柱形、圆锥形、纺锤形等;皮类药材常为板片状、卷筒状等;种子类药材常为类球形、扁圆形等,每种药材的形状一般比较固定。   传统的经验鉴别术语形象生动,易懂好记,如党参根顶端具有的瘤状茎残基术语称“狮子头”,防风的根头部具有的横环纹习称“蚯蚓头”,海马的外形鉴定术语称“马头蛇尾瓦楞身”等。

  (2)大小:是指药材的长短、粗细(直径)和厚度。   (3)色泽:是指在自然光下观察的药材颜色及光泽度。药材的颜色与其成分有关,色泽通常能够反映药材的质量,如黄芩主要含黄芩苷、汉黄芩苷等,保管或加工不当,黄芩苷在黄芩酶的作用下水解成葡萄糖醛酸与黄芩素。黄芩素具3个邻位酚羟基,易氧化成醌类而显绿色,因此黄芩由黄变绿后质量降低。   又如丹参色红、紫草色紫、玄参色黑、黄连以断面红黄色者为佳,都说明色泽是衡量药材质量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通常大部分药材的颜色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如用两种色调复合描述色泽时,以后一种色调为主色,例如黄棕色,即以棕色为主色。

  (4)表面特征:指药材表面是光滑还是粗糙,有无皱纹、皮孔、毛茸或其他附属物等。如白芥子表面光滑,紫苏子表面有网状纹理,海桐皮表面有钉刺,合欢皮表面有椭圆形、棕红色皮孔,辛夷(望春花)苞片外表面密被灰白色或灰绿色有光泽的长茸毛等,均为其重要鉴别特征。   龙胆根头部表面具有明显的横环纹,而坚龙胆没有,这一特征是鉴别两者的重要依据。皮类药材的表面特征包括外表面和内表面,叶类药材包括上表面和下表面。

  (5)质地:指药材的轻重、软硬、坚实、坚韧、疏松(或松泡)、致密、黏性、粉性、纤维性、绵性、角质性、油润性等特征。这与组织结构、细胞中所含的成分及加工方法等有一定的关系。   以薄壁组织为主,结构较疏松的药材一般较脆或较松泡,如南沙参、生晒参等;富含淀粉的显粉性,如山药、半夏等;含纤维多的则韧性强,如桑白皮、葛根等;含糖、黏液多的一般黏性大,如黄精、地黄等;富含淀粉、多糖成分的经蒸、煮糊化干燥后常质地坚实,半透明,呈角质状,如红参、延胡索、天麻等。

  (6)断面:包括自然折断面和横切面。折断面特征指药材折断时的现象,如是否容易折断、有无粉尘散落及折断面是否平坦,或呈纤维性、颗粒性、裂片状,有无胶丝,是否分层,有无放射状纹理等。对不易折断或折断面不平坦的药材,可削平后观察横切面特征。药材断面的特征往往与组织结构、细胞内含物有密切的关系。   如“菊花心”是指药材断面维管束与较窄的射线相间排列成细密的放射状纹理,形如开放的菊花,如黄芪、甘草、白芍等;“车轮纹”是指药材断面维管束与较宽的射线相间排列成稀疏整齐的放射状纹理,形如古代木质车轮,如防己、青风藤等;“朱砂点”是指药材断面散在的红棕色油点,如茅苍术。   断面还可以反映出异常构造的特征,如大黄的“星点”(髓部异型维管束);牛膝与川牛膝的“筋脉点”(同心环点状异型维管束);何首乌的“云锦状花纹”(皮部异型维管束);商陆的“罗盘纹”(同心环型异型维管束)等,这些特征在鉴别药材时非常有意义。

  (7)气:有些药材有特殊的香气或臭气,这是由于药材中含有挥发性物质的缘故,也成为鉴别药材的重要特征之一。如阿魏具强烈的蒜样臭气,檀香、麝香有特异芳香气等。鉴定“气”时,可直接鼻嗅,对气味不明显的药材,可在折断、破碎、搓揉或用热水浸泡时进行。   伞形科、唇形科的中药常因含挥发油,有明显而特殊的香气,如白芷、当归、薄荷、广藿香、紫苏等。花类中药常具蜜腺,含挥发油,香气宜人。木类中药大多有树脂及挥发油而有特殊香气,如沉香、檀香、降香等。有的中药具有香气成分,如牡丹皮、徐长卿含丹皮酚,具有特殊香气,香加皮含甲氧基水杨醛也具有特殊香气。

  (8)味:药材的味感与其所含有的化学成分有关。每种药材的味感是比较固定的,对于鉴定药材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衡量药材品质的内容之一。如乌梅、木瓜、山楂含有机酸以味酸为好;甘草含甘草甜素、党参含糖,以味甜为好;黄连、黄柏含小檗碱,以味苦为好;干姜含姜辣素而味辣;海藻含钾盐而味咸;地榆、五倍子含鞣质而味涩。   如果味感改变,就要考虑品种和质量是否有问题。口尝时可取少量有代表性的药材在口里咀嚼约1分钟,使舌的各部位都接触到药液,或加开水浸泡后尝浸出液。有毒药材,如川乌、草乌、半夏、白附子等需尝味时,取样要少,尝后要立即吐出漱口,洗手,以免中毒。

  (9)水试:是利用某些药材在水中或遇水发生沉浮、溶解、变色、透明度改变及黏性、膨胀性、荧光等特殊现象进行鉴别药材的一种方法。   如西红花加水浸泡后,水液染成金黄色,药材不变色;秦皮水浸,浸出液在日光下显碧蓝色荧光;苏木投热水中,水显鲜艳的桃红色;   葶苈子、车前子等加水浸泡,则种子变黏滑,且体积膨胀;小通草(旌节花属植物)遇水表面显黏性;熊胆粉投入清水杯中,即在水面旋转并呈黄色线状下沉而短时间内不扩散;哈蟆油用温水浸泡,膨胀度不低于55。   (10)火试:是利用某些药材用火烧能产生特殊的气味、颜色、烟雾、闪光或响声等现象鉴别药材的一种方法。   如降香微有香气,点燃则香气浓烈,有油状物流出,灰烬白色;海金沙火烧有爆鸣声且有闪光;青黛火烧产生紫红色烟雾等。

  2.饮片   中药饮片的性状鉴定内容与药材鉴定内容一致,但中药饮片与完整药材相比,改变了形状、大小、颜色甚至气味。加之如用机器切片也改变了原手工饮片规则性,给饮片鉴别增加了难度,应注意鉴别,以免发生错误。   (1)形状   (2)大小:《中国药典》规定,饮片的规格有片、段、块、丝等。其中,片: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段:长10~15mm;块:为8~12mm;丝:皮类宽2~3mm,叶类丝宽5~10mm。   (3)表面:是饮片最具特征的地方,切片的饮片可分为外表面和切面。

  ①外表面   ②切面:饮片切面大多数为横切面,特征较多。双子叶植物根、根茎、茎有环状形成层和放射状环列的维管束,饮片切面显环纹和放射状纹理,如丹参、羌活饮片,放射状纹理的密疏形成了“菊花心”,如黄芪、甘草饮片,或“车轮纹”,如防己、大血藤饮片。黄芪、板蓝根、桔梗饮片切面皮部白色,木部黄色,习称“金井玉栏”等。   单子叶植物根、根茎有环状内皮层,不具放射状纹理,中柱小或维管束散列,饮片切面中心显小木心,如麦冬饮片,或散在的筋脉点,如莪术饮片。   双子叶植物根茎、单子叶植物根切面中央具髓,如黄连、天冬饮片,而双子叶植物根、单子叶植物根茎切面中央一般无髓,如桔梗、知母饮片。   有的饮片有异常结构,如牛膝、川牛膝饮片切面上显同心环状排列的筋脉点;商陆饮片由多层同心环构成“罗盘纹”;何首乌饮片皮部显“云锦状花纹”;大黄根茎饮片髓部显“星点”等。

  蕨类植物根茎、叶柄基部的中柱有不同形状,如狗脊、绵马贯众的饮片叶柄基部分体中柱环列,紫萁贯众饮片叶柄基中柱“U”字形等。   木质藤本植物导管较粗大,饮片切面上显“针眼”,如川木通、鸡血藤饮片。树皮中韧皮部纤维束或石细胞群与薄壁组织相间排列,则皮类中药饮片切面显层状结构,如黄柏、秦皮饮片。   分泌组织在切面上也是重要的鉴别特征,如人参、三七、西洋参具树脂道,饮片皮部具棕黄色小点;苍术具大型油室,饮片显“朱砂点”;鸡血藤具分泌细胞,饮片皮部有树脂样红棕色分泌物等。   有的饮片切面特征十分突出,如大血藤,只要一片饮片(茎藤横切面),即可鉴定出植物种。类似的实例还有槟榔、千年健、藕节等。

  (4)色泽:细胞中含有的成分不同,可使饮片外表面、切面有不同的颜色如丹参饮片表面红色、番泻叶饮片表面黄绿色、天花粉饮片切面白色、黄柏饮片切面鲜黄色,玄参饮片切面黑色、麻黄饮片切面有朱砂心,槟榔饮片切面具大理石样花纹等。炮制加工方法对饮片色泽影响很大。   (5)质地:以薄壁组织为主,结构较疏松的饮片一般较脆或较松泡,如丹参、甘松、南沙参、生晒参的饮片;淀粉多的饮片呈粉性,如白芷、浙贝母饮片;含纤维多的饮片则韧性强,如葛根、桑白皮饮片;含糖、黏液多的饮片一般黏性大,如玉竹、天冬饮片;富含淀粉、多糖成分的饮片经蒸煮糊化、干燥后呈角质状,如红参、淡附片、延胡索、天麻的饮片等。

  (6)断面:常有平坦、纤维性、颗粒性、分层、刺状、粉尘飞扬、胶丝、海绵状等,同样与细胞组织的结构、细胞中所含的内含物有着密切的关系。以薄壁组织、淀粉为主的饮片折断面一般较平坦,如牡丹皮饮片;含纤维多的饮片具纤维性,如厚朴饮片;含石细胞多的饮片呈颗粒性,如木瓜饮片;   纤维束或石细胞群与薄壁组织相间排列,即有硬韧部与软韧部之分,饮片常现层状裂隙,可层层剥离,如苦楝皮、黄柏的饮片;木类中药主要由木纤维组成,质硬,饮片折断面常呈刺状,如沉香、苏木的饮片;含淀粉的饮片折断时粉尘飞扬,如山药、川贝母饮片;含硬橡胶的饮片折断时有白色胶丝,如杜仲饮片。

  (7)气:饮片的气和味常因其所含不同的化学成分而有所不同。木兰科、伞形科、唇形科、姜科等的中药饮片常因含挥发油,有明显而特殊的香气,如辛夷、厚朴、白芷、川芎、当归、薄荷、广藿香、紫苏、干姜的饮片等。五加科植物组织中具树脂道,如五加皮、人参饮片各有不同的香气。   花类中药常具蜜腺和含挥发油,香气宜人,如月季花、玫瑰花、金银花、菊花的饮片等。木类饮片大多有树脂及挥发油而有特殊香气,如沉香、檀香、降香饮片等。有的饮片中含有的成分具香气,如牡丹皮、徐长卿饮片所含的牡丹酚有特殊香气,香加皮饮片中的甲氧基水杨醛等成分,具奶油话梅样香气。饮片的气还与炮制方法、制用的辅料有关,如酒制的饮片有酒气,炒炭的饮片有焦香气等。

  (8)味:味是中药口尝的感觉,常有酸、甜、苦、辣、咸、涩、淡等,与饮片所含成分及炮制辅料等有关。木瓜、乌梅饮片含有机酸而味酸;枸杞子含糖、甘草含甘草甜素而味甜;穿心莲含穿心莲内酯而味苦;干姜含姜辣素而味辣;海藻饮片含钾盐而味咸;   槟榔饮片含鞣质而味涩;五味子果肉气微,味酸,种子破碎后有香气,味辛而微苦。味还与饮片的炮制方法有关,如盐制法的饮片,常有咸味;蜜制法的饮片有甜味;醋制法的饮片常有醋酸味等。

  (三)显微鉴定   显微鉴别是利用显微技术对中药进行特征分析,以确定其品种和质量的一种鉴定方法。显微鉴定主要包括组织鉴定和粉末鉴定。组织鉴定是通过观察药材的切片或磨片鉴别其组织构造特征,适合于完整的药材或粉末特征相似的同属药材的鉴别;   粉末鉴定是通过观察药材的粉末制片或解离片鉴别其细胞分子及内含物的特征,适合于破碎、粉末状药材或中成药的鉴别。进行显微鉴定时,由于鉴定材料的不同(完整、破碎、粉末)和药用种类及药用部位的不同,选择显微鉴定的方法也不同。

  1.显微制片方法   (1)横切或纵切片   (2)解离组织片:如需观察细胞的完整形态,尤其是纤维、导管、管胞、石细胞等细胞彼此不易分离的组织,需利用化学试剂使组织中各细胞之间的细胞间质溶解,使细胞分离。   如样品中薄壁组织占大部分,木化组织少或分散存在的,可用氢氧化钾法;如样品坚硬,木化组织较多或集成群束的,可用硝铬酸法或氯酸钾法。   (3)表面制片:鉴定叶、花、果实、种子、全草等类药材,可取叶片、萼片、花冠、果皮、种皮制成表面片,加适宜试液,观察各部位的表皮特征。

  (4)粉末制片:粉末状药材可选用甘油醋酸试液、水合氯醛试液或其他适当试液处理后观察。为了使细胞、组织能观察清楚,需用水合氯醛液装片透化。其透化的目的是溶解淀粉粒、蛋白质、叶绿体、树脂、挥发油等,并使已收缩的细胞膨胀。   透化方法为,取粉末少许,置载玻片上,滴加水合氯醛液适量,在小火焰上微微加热透化,加热时必须续加水合氯醛液至透化清晰为度。为避免放冷后析出水合氯醛结晶,可在透化后滴加稀甘油少许,再加盖玻片。   (5)花粉粒与孢子制片   (6)磨片制片:坚硬的矿物药、动物药,可采用磨片法制片。   (7)含饮片粉末的中成药显微制片

  2.细胞内含物鉴定和细胞壁性质检査   (1)细胞内含物鉴定   ①淀粉粒:加碘试液,显蓝色或紫色;用醋酸甘油试液装片,置偏光显微镜观察,未糊化淀粉粒有偏光现象;已糊化的无偏光现象。   ②糊粉粒:加碘试液,显棕色或黄棕色;加硝酸汞试液显砖红色。   ③脂肪油、挥发油或树脂:加苏丹Ⅲ试液呈橘红色、红色或紫红色;加90%乙醇,脂肪油不溶解,挥发油则溶解。   ④菊糖:加10%α-萘酚乙醇溶液,再加硫酸,呈紫红色并很快溶解。   ⑤黏液:加钌红试液,显红色。   ⑥草酸钙结晶:加稀醋酸不溶解,加稀盐酸溶解而无气泡产生;加硫酸溶液(1→2),逐渐溶解,片刻后析出针状硫酸钙结晶。   ⑦碳酸钙结晶(钟乳体):加稀盐酸溶解,同时有气泡产生。   ⑧硅质:加硫酸不溶解。

  (2)细胞壁性质检查   ①木质化细胞壁:加间苯三酚试液1~2滴,稍放置,加盐酸1滴,因木化程度不同,显红色或紫红色。   ②木栓化或角质化细胞壁:加苏丹Ⅲ试液,稍放置或微热,呈橘红色至红色。   ③纤维素细胞壁:加氯化锌碘试液,或先加碘试液润湿后,稍放置,再加硫酸溶液(33→50)显蓝色或紫色。   ④硅质化细胞壁:加硫酸无变化。

  3.显微测量   观察细胞和后含物时,常需要测量其直径、长短(以微米计算),作为鉴定依据之一。测量可用目镜测微尺进行。   4.偏光镜的应用   偏光显微镜主要用于观察和分析矿物类中药的光学性质,用于鉴定矿物类中药。   对于透明矿物,一般使用透射光源的偏光显微镜,对于不透明矿物则使用反射光源的偏光显微镜。   亦可用于研究动物、植物类中药的组织及细胞内含物,如淀粉粒、草酸钙簇晶等。

  (四)理化鉴定   理化鉴别是利用某些物理的、化学的或仪器分析方法,鉴定中药的真实性、纯度和品质优劣程度的一种鉴定方法。通过理化鉴定,分析中药中所含的主要化学成分或有效成分的有无和含量的多少,以及有害物质的有无等。   1.物理常数的测定   包括相对密度、旋光度、折光率、硬度、黏稠度、沸点、凝固点、熔点等的测定。这对挥发油、油脂类、树脂类、液体类药(如蜂蜜等)和加工品类(如阿胶等)药材的真实性和纯度的鉴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药材中如掺有其他物质时,物理常数就会随之改变,如蜂蜜中掺水就会影响黏稠度,使比重降低。据报道,在蜂蜜中掺蔗糖,经旋光度检查,正品蜂蜜(含蔗糖量约为5%)为左旋,掺蔗糖的蜂蜜(蔗糖含量超过20%)变为右旋。所以《中国药典》对有些药材的物理常数作了规定,如蜂蜜的相对密度在1.以上,薄荷油为0.~0.;冰片(合成龙脑)的熔点为℃~℃;肉桂油的折光率为1.~1.等。   天竺黄规定检査体积比,即取天竺黄粉末(过4号筛)10g,轻轻装入量筒内,其体积不得少于35ml。这是一种类似测定相对密度的方法,实际上也可推广用于测定其他药材,特别是对经验鉴别习用“质轻”或“质重”术语时,就比较容易掌握轻重的标准。

  2.一般理化鉴别   (1)膨胀度测定:膨胀度是药品膨胀性质的指标,是指每1g药品在水或其他规定的溶剂中,在一定的时间与温度条件下膨胀后所占有的体积(ml)。主要用于含黏液质、胶质和半纤维素类的天然药品。《中国药典》规定,车前子膨胀度不低于4.0;哈蟆油膨胀度不低于55;葶苈子膨胀度南葶苈子不低于3,北葶苈子不低于12。   (2)显色反应:利用药材的某些化学成分能与某些试剂产生特殊的颜色反应来鉴别。一般在试管中进行,亦有直接在药材饮片或粉末上滴加各种试液,观察呈现的颜色以了解某成分所存在的部位。   例如马钱子胚乳薄片置白瓷板上,加1%钒酸铵的硫酸溶液1滴,迅速显紫色(示番木鳖碱),另取切片加发烟硝酸1滴,显橙红色(示马钱子碱)。甘草粉末置白瓷板上,加80%硫酸1~2滴,显橙黄色(示甘草甜素反应)。

  (3)沉淀反应:利用药材的某些化学成分能与某些试剂产生特殊的沉淀反应来鉴别。如山豆根的70%乙醇提取液,蒸干,残渣用1%盐酸溶解,滤液加碘化汞钾,生成明显的淡黄色沉淀。赤芍用水提取,滤液加三氯化铁,生成蓝黑色沉淀。芦荟水提液,加等量饱和溴水,生成黄色沉淀。   (4)泡沫反应和溶血指数的测定:利用皂苷的水溶液振摇后能产生持久性的泡沫和溶解红细胞的性质,可测定含皂苷成分药材的泡沫指数或溶血指数作为质量指标。如《中国药典》用泡沫反应鉴别猪牙皂。

  (5)微量升华:是利用中药中所含的某些化学成分,在一定温度下能升华的性质,获得升华物,在显微镜下观察其结晶形状、颜色及化学反应作为鉴别特征。如大黄粉末升华物有黄色针状(低温时)、枝状和羽状(高温时)结晶,在结晶上加碱液则呈红色,可进一步确证其为蒽醌类成分。薄荷的升华物为无色针簇状结晶(薄荷脑),加浓硫酸2滴及香草醛结晶少许,显黄色至橙黄色,再加蒸馏水1滴即变紫红色。牡丹皮、徐长卿根的升华物为长柱状或针状、羽状结晶(丹皮酚)。斑蝥的升华物(在30℃~℃)为白色柱状或小片状结晶(斑蝥素),加碱液溶解,再加酸又析出结晶。   少数中成药制剂也能使用微量升华法进行鉴别,如大黄流浸膏(1味药)中鉴别大黄;万应锭(9味药)中鉴别胡黄连;牛黄解毒片(8味药)中鉴别冰片等。

  (6)显微化学反应:显微化学反应是将中药粉末、切片或浸出液,置于载玻片上,滴加某些化学试剂使产生沉淀、结晶或特殊颜色,在显微镜下观察进行鉴定的一种方法。如黄连滴加30%硝酸,可见针状小檗碱硝酸盐结晶析出。紫苏叶的某些表皮细胞中含有紫色素,表面制片观察时,滴加10%盐酸溶液立即显红色;或滴加5%氢氧化钾溶液,即显鲜绿色,然后变为黄绿色。   丁香切片滴加3%氢氧化钠的氯化钠饱和溶液,油室内有针状丁香酚钠结晶析出。肉桂粉末加三氯甲烷2~3滴,略浸渍,速加2%盐酸苯肼1滴,可见黄色针状或杆状结晶(桂皮醛反应)。槟榔粉末0.5g,加水3~4ml及稀硫酸1滴,微热数分钟,取滤液于载玻片上,加碘化铋钾试液1滴,即发生混浊,放置后可见石榴红色球形或方形结晶(槟榔碱)。   显微化学定位试验:利用显微和化学方法,确定中药有效成分在中药组织构造中的部位,称显微化学定位试验。   如北柴胡横切片加1滴无水乙醇-浓硫酸(1:1)液,在显微镜下观察可见木栓层、栓内层和皮层显黄绿色至蓝绿色,示其有效成分柴胡皂苷存在于以上部位。直立百部鲜块根切片,滴加氯化金试液,于皮层细胞中有微黄色玫瑰花状结晶(生物碱)。

  (7)荧光分析:利用中药中所含的某些化学成分,在紫外光或自然光下能产生一定颜色的荧光性质进行鉴别。   ①直接取中药饮片、粉末或浸出物在紫外光灯下进行观察。例如国产沉香与进口沉香的显微特征比较近似,但在荧光显微镜下观察,国产沉香粉末中部分颗粒显海蓝色,部分显灰绿色荧光;进口沉香粉末的部分颗粒显竹篁绿色,部分显枯绿色荧光。   含有伞形花内酯成分的药材,新鲜切片显亮绿色荧光,如常山等。   浙贝母粉末在紫外光灯下显亮淡绿色荧光。   秦皮的水浸出液在自然光下显碧蓝色荧光。

  ②有些中药本身不产生荧光,但用酸、碱或其他化学方法处理后,可使某些成分在紫外光灯下产生可见荧光。例如芦荟水溶液与硼砂共热,所含芦荟素即起反应,显黄绿色荧光。枳壳乙醇浸出液滴在滤纸上,干后喷0.5%醋酸镁甲醇溶液,烘干显淡蓝色荧光。矿物药所含锌、硼、铅等元素和某些有机试剂作用能产生荧光现象。   ③有些中药表面附有地衣或真菌,也可能有荧光出现。因此荧光分析还可用于检查某些中药的变质情况。   ④利用荧光显微镜观察中药化学成分存在的部位。如黄连含小檗碱成分,折断面在紫外光灯下,显金黄色荧光,木质部尤为显著,说明在木质部小檗碱含量较高。   用荧光法鉴别,需将药材(包括断面、浸出物等)或经酸、碱处理后,置紫外光灯下约10cm处观察所产生的荧光现象。紫外光波长为nm,如用短波~nm时,应加以说明,因两者荧光现象不同。   (8)光谱和色谱鉴别:常用的有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红外分光光度法、薄层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等。

  (五)其他鉴定方法和技术   随着现代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许多高新实验技术和新学科理论不断渗透到中药鉴定领域,使中药鉴定学成为多学科的汇集点,并向高速化、信息化、标准化方向迈进。除上述鉴定方法外,目前中药鉴定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简介如下。   1.DNA分子遗传标记技术   比较物种间DNA分子的遗传多样性的差异来鉴别中药的基原,确定其学名的方法就是DNA分子遗传标记鉴别。   《中国药典》将聚合酶链反应-限制性内切酶长度多态性方法,用于川贝母、乌梢蛇、蕲蛇的鉴别。

  2.中药指纹图谱鉴定技术   中药指纹图谱系指中药原料药材、饮片、半成品、成品等经适当处理后,采用一定的分析手段,得到的能够标示其特征的共有峰的图谱。中药材指纹图谱能客观地揭示和反映中药内在质量的整体性和特征性,用以评价中药的真实性、有效性、稳定性和一致性。   《中国药典》将高效液相特征指纹图谱用于羌活、沉香的鉴别。

二、中药的安全性检测   (一)内源性有毒、有害物质及检测   中药中主要的内源性有毒、有害特质是指中药本身所含的具有毒副作用的化学成分。这些化学成分大多为生物的次生代谢产物,如:   ①肾毒性成分马兜铃酸,主要存在于马兜铃科马兜铃属的关木通、广防己、青木香、马兜铃、天仙藤、朱砂莲等药材中。   ②肝毒性成分吡咯里西啶生物碱,主要存在于千里光、佩兰等药材中。   ③有些成分具双重作用,即在一定剂量内能产生药效,而配伍不当或服用过量时可产生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如乌头碱、苦杏仁苷、士的宁、斑蝥素等,朱砂、雄黄、信石等药材中所含的成分。   目前对中药中肝毒性成分吡咯里西啶生物碱、肾毒性成分马兜铃酸等常用的检测方法是高效液相色谱法、高效毛细管电泳及其与质谱联用等技术。   《中国药典》对毒性成分生物碱等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如制川乌、制草乌、附子中的双酯型生物碱(以含新乌头碱、次乌头碱、乌头碱的总量计)进行限量检查;   马钱子中的士的宁,斑蝥中的斑蝥素等设定了含量范围。使用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技术对国产千里光、川楝子、苦楝皮中的毒性成分进行了限量检査,解决了常规测定方法无法解决的问题。

  (二)外源性有害物质及检测   1.重金属及有害元素   重金属是指在规定实验条件下能与硫代乙酰胺或硫化钠作用显色的金属杂质,如铅、镉、汞、铜等。测定重金属总量用硫代乙酰胺或硫化钠显色反应比色法,测定铅、镉、汞、铜重金属元素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中国药典》规定,甘草、黄芪、丹参、白芍、西洋参、金银花、枸杞子、山楂、阿胶、牡蛎等含铅不得过5mg/kg,镉不得过0.3mg/kg,汞不得过0.2mg/kg,铜不得过20mg/kg。   砷盐检查:《中国药典》采用古蔡氏法或二乙基硫代氨基甲酸银法两种方法检查砷盐。《中国药典》规定玄明粉含砷盐不得过20mg/kg;芒硝含砷盐不得过10mg/kg;石膏含砷盐不得过2mg/kg;阿胶含砷盐不得过2mg/kg。《中国药典》规定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砷元素,并规定甘草、黄芪、丹参、西洋参、白芍、金银花、枸杞子、山楂、阿胶、牡蛎等含砷不得过2mg/kg。

  2.农药残留量   农药的种类很多,主要有有机氯、有机磷和拟除虫菊酯类等。其中有机氯类农药中滴滴涕(DDT)和六六六(BHC)是使用最久、数量最多的农药。《中国药典》对人参、西洋参、甘草和黄芪有机氯农药的残留量进行了规定,六六六(BHC)不得超过0.2mg/kg;滴滴涕(DDT)不得超过0.2mg/kg;五氯硝基苯(PCNB)不得超过0.1mg/kg;   人参、西洋参还规定,六氯苯不得过0.1mg/kg;七氯不得过0.05mg/kg;艾氏剂不得过0.05mg/kg;氯丹不得过0.1mg/kg。有机磷农药常见的有敌敌畏、对硫磷、乐果等。《中国药典》采用气相色谱法测定药材及制剂中部分有机氯、有机磷和拟除虫菊酯类的农药残留量。

  3.黄曲霉毒素   黄曲霉毒素为黄曲霉等的代谢产物,是强烈的致癌物质。《中国药典》规定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药材、饮片及制剂中的黄曲霉毒素(以黄曲霉毒素B1、B2、G1、和G2总量计)的限量。   4.二氧化硫残留量   有的中药材在加工或储藏中常使用硫黄熏蒸以达到杀菌防腐、漂白药材的目的。目前许多国家对药品或食品中残留的二氧化硫均作了严格的限量。   《中国药典》用酸碱滴定法、气相色谱法、离子色谱法分别作为第一法、第二法、第三法测定经硫黄熏蒸处理过的药材或饮片中二氧化硫的残留量。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过mg/kg的药材有:山药、天冬、天花粉、天麻、牛膝、白及、白术、白芍、党参、粉葛等。

三、中药的质量评价   目前对中药质量优劣的评价,除临床疗效的评价外,常可通过中药传统的经验鉴别、中药纯度检查及与药效相关的化学成分的定性、定量分析来评价。   此外,中药生物活性测定法是以药物的生物效应为基础,以生物统计为工具,运用特定的实验设计,测定药物有效性的一种方法,也能起到控制药物质量的作用。   (一)传统经验鉴别   中药的性状因其物种、生物遗传因素、产地、环境、栽培、采收加工、炮制等因素的影响而与其形状、组织构造、化学成分和临床疗效有着密切关系,中药的性状特征不仅成为中药质量的外观标准,同时也是内在质量的客观表征。   中药传统经验鉴别对中药质量评价的核心是中药的“形、色、气、味”。   自古认为东北的“关防风”以其“蚯蚓头,质松泡”为道地;茅苍术以“断面朱砂点多,香气浓者为佳”,其朱砂点正是其油室中含有橙黄色或红棕色分泌物而形成;红花以色红而鲜艳者为佳,现代研究证实,其红色素正是其活血化瘀的疗效物质;

  黄连、黄柏以其色黄、味极苦为佳,这是因为其所含药效物质生物碱类成分色黄、味苦,含量越高色越黄味越苦;玄参、生地黄均以断面乌黑者为佳,这是与其有效成分环烯醚萜苷有关。   很多以香气浓者为佳的中药材如伞形科的川芎、当归、白芷,唇形科的薄荷、荆芥,樟科的肉桂,桃金娘科的丁香,姜科的豆蔻、砂仁,菊科的木香、川木香,芸香科的陈皮、枳壳、香橼以及树脂类药材苏合香、安息香等,无不与其所含的药效物质为挥发油或游离芳香酸有关。   甘草味甜而特殊是因其含药效成分甘草甜素;以味极酸者为佳的乌梅与其含大量有机酸有关;以味苦为佳的穿心莲是因为其含苦味的二萜内酯类成分如穿心莲内酯等;以味涩为佳的五倍子、儿茶是因其含大量的鞣质;而以辛辣味浓为佳的干姜、生姜则因其所含姜酚类成分而呈特殊的姜辣味。

  (二)纯度检査   中药的纯度与中药质量密切相关,常影响中药质量的优劣程度和临床用药剂量的准确性。   《中国药典》中与纯度相关的检查主要包括杂质检查、水分测定、干燥失重、灰分测定、色度检查、酸败度测定等,并已成为中药质量评价中的常规检查项。   1.杂质检查   杂质是指药材中混存的来源与规定相同,但其性状或部位与规定不符;或来源与规定不同的有机质或无机杂质,如砂石、泥土、尘土等。   造成杂质超标的原因:中药常因采收、加工不规范,造成非药用部位、泥块、尘土及异物如杂草及有毒物质或已破碎腐烂变质的药用部位混入药材中;或在运输与贮藏中混入无机、有机杂质;或因贮存养护不当造成中药生虫、霉变等变质现象,变质药材也应作杂质处理;另外,人为地掺杂使假常造成杂质超标。   中药中杂质的混存,直接影响药材的纯度,这些杂质的存在将直接影响中药的质量和使用药剂量不准确,降低临床疗效,若是含有有毒杂质还会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故对中药中的杂质必须加以限量检查,如《中国药典》规定广藿香杂质不得过2%,金钱草杂质不得过8%等。

  2.水分测定   中药中含有过量的水分,最容易造成中药霉烂变质,使有效成分分解,且相对减少了实际用量而影响治疗效果,因此,控制中药中的水分含量对保证中药质量有密切关系。《中国药典》对大多数药材和饮片规定了水分的限量,如人参不得过12.0%,红花不得过13.0%,阿胶不得过15.0%等。   水分测定法:《中国药典》规定水分测定法有五种:第一法(费休氏法)包括容量滴定法和库仑滴定法。第二法(烘干法)适用于不含和少含挥发性成分的药品,如三七、广枣等。第三法(减压干燥法)适用于含挥发性成分的贵重药品,如厚朴花、蜂胶等。第四法(甲苯法)适用于含挥发性成分的药品,如肉桂、肉豆蔻、砂仁等。第五法(气相色谱法),如辛夷。

  3.灰分测定   测定灰分的目的是限制中药中无机杂质如泥土、沙石的含量,以保证中药的纯度。   灰分测定法:《中国药典》规定的灰分测定法有两种:总灰分测定法和酸不溶性灰分测定法。酸不溶性灰分是指总灰分中不溶于稀盐酸的灰分。   有些中药如大黄,其组织中含有较多的草酸钙结晶,仅测定总灰分不能反映无机杂质存在的客观情况,若在总灰分中加入稀盐酸,使其中来源于中药本身的钙盐等溶解,而外来的泥土、沙石等主要是硅酸盐,因不溶于稀盐酸而作为酸不溶性灰分残留下来,故测定酸不溶性灰分能准确地反映其外来无机杂质的情况。   《中国药典》已将灰分测定作为一种常规检查,对大多数药材和饮片规定了限量检查指标。如规定当归总灰分不得过7.0%,酸不溶性灰分不得过2.0%;秦艽总灰分不得过8.0%,酸不溶性灰分不得过3.0%等。

  4.色度检査   含挥发油或油脂类成分的中药,在贮藏过程中常发生氧化、聚合、缩合而致变色或“走油”。许多中药目前仅靠感官评判变色与“走油”程度,缺乏良好指标。《中国药典》规定检查白术的色度,就是利用白术的酸性乙醇提取液与黄色9号标准比色液比较,不得更深,用以检查有色杂质的限量,从量化的角度评价和控制其药材变色、走油变质的程度。

  5.酸败度测定   酸败度是指油脂或含油脂的种子类药材和饮片,在贮藏过程中发生复杂的化学变化,产生游离脂肪酸、过氧化物和低分子醛类、酮类等分解产物,因而出现异臭味,这种现象称“酸败”。   酸败直接影响药材的感观性质和内在质量。酸败度测定通过酸值、羰基值或过氧化值的测定,以检查药材的酸败程度。   酸败度限度制定要与种子药材外观性状或经验鉴别结合起来,以确定上述各值与种子泛油程度有无明显的相关性,具明显相关性的才能制定限度。如《中国药典》规定苦杏仁的过氧化值不得过0.11;郁李仁的酸值不得过10.0、羰基值不得过3.0、过氧化值不得过0.05。

  (三)与有效性有关的定量分析   1.全草类中药含叶量的检査   大多数药材其药效成分在植物体不同的部位(器官)中,含量是不均衡的,在某个或某些部位的含量显著高于其他部位,特别是在全草类药材中,这样的例证有很多。   如穿心莲其清热解毒的主要药效物质二萜内酯类成分如穿心莲内酯、脱水穿心莲内酯主要存在于叶中;薄荷所含挥发油是主要药效物质,其在叶中的含量要远高于在其他部位(器官);广藿香所含挥发油是其芳香化浊、发表解暑的主要有效成分,也主要存在于叶中。   但这些药材在采收、加工、炮制、运输过程中,常因其叶在干燥后易脱落或碎裂而致其商品药材中所含叶量少而主要为茎秆,使得药材和饮片总体质量下降。《中国药典》规定穿心莲药材叶不得少于30%,薄荷药材叶不得少于30%,广藿香药材叶不得少于20%等,从而保证这些中药的总体质量。

  2.浸出物测定   定对某些暂时无法建立含量测定项的中药,或已有含量测定项的中药,为了更全面地控制中药的质量,一般可根据该中药已知化学成分的类别,结合用药习惯、中药质地、药效研究结果等,选用适宜的溶剂为溶媒,测定中药中可溶性物质的含量,以示中药的品质。   通常选用水、一定浓度的乙醇(或甲醇)、水饱和和正丁醇、乙醚作溶剂,用冷浸法或热浸法做中药的浸出物测定。测定用的供试品需粉碎,使能通过二号筛,并混合均匀,按《中国药典》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浸出物测定法:《中国药典》规定,浸出物测定法有3种:①水溶性浸出物测定法,分为冷浸法和热浸法。②醇溶性浸出物测定法,亦分为冷浸法和热浸法。③挥发性醚溶性浸出物测定法。

  3.含量测定   含量测定的方法很多,既有经典分析方法(容量法、重量法、滴定法等),又有现代仪器分析法(如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高效液相色谱法、薄层扫描法、气相色谱法等)。可根据各药材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方法进行。目前采用最多的方法是高效液相色谱法。   有效成分或指标性成分清楚的可进行针对性定量;有效成分尚不清楚而化学上大类成分清楚的,可对总成分如总生物碱、总蒽醌、总黄酮、总皂苷等进行含量测定;含挥发油成分的,可测定挥发油含量。

  (四)中药生物活性测定法   生物活性测定是以药物的生物效应为基础,以生物统计为工具,运用特定的实验设计,测定药物有效性的一种方法,从而达到控制药品质量的作用。   其测定方法包括生物效价测定法和生物活性限制测定法等。《中国药典》中水蛭就采用了生物效价检测方法控制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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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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